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文件
〔2022〕10号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学生校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的规定
为满足学生及用人单位的要求,加强毕业设计环节教学管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院对学生申请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申请条件:
1.在学院按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同时不涉及重修、补考等遗留问题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到其工作现场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2.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用人意向证明,需要试用实习的。
3.受单位能为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提供符合相应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专业技术、仪器设备、参考资料和时间保证。
二、申请程序
1.人要求在校外进行分散实习、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报《辽宁科技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或《辽宁科技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校外分散毕业实习申请表》,同时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辽宁科技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校外毕业设计协议》或《辽宁科技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校外毕业实习协议》,附校外用人单位接收做实习、设计的证明(邀请函)。
2.经家长同意,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加盖公章,传真有效)),校内指导教师及各教研室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考察接收单位资质、签署意见。
3.由所在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交系、院教学办公室统一保存。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必须到学院办理校外分散实习、校外毕业设计审批手续,手续不全的不予受理。
2.学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校内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学校及学院对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3.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的同学,必须在单位认真实习及进行毕业设计,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单位,如有特殊情况,请返校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中途更换单位。
4.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期间的管理和人身安全由接收单位负责。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期间必须遵守学院和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事、因病离岗,应按单位和学院有关要求请假。
5.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及各教研室的有关规定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工作,并对本人到校外单位所进行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的质量负责。
6.实习结束后,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务必按时上交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和考核表,校内指导教师以此进行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否则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7.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返校,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答辩及相关的教学安排。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6月24日